文/图:罗华 审核:商义 来源:医务科
为落实贯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1月24日上午,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对我院落实依法执业工作要求情况开展核查。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通过查阅资料与现场督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与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制意识;二要开展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及日常自查,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专项督导工作的自查整改及落实工作;四要加强对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行风建设培训、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严格行风行为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