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医院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根据我院人事管理的实际,建立建全人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做好医院机构设置、定编、定岗、定员工作。
三、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及负责各类人员的调配,承办各类人员引进的具体工作。
四、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与其他科室密切合作,拟定各类人员培养计划,并对职工提出使用和提拔的意见。
五、负责办理全院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聘任工作。
六、负责办理全院职工的工资调整、劳保福利及各种保险的核缴、记录等工作。
七、认真检查全院职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工作。对违返医院考勤制度的科室和人员进行一定的处罚。
八、按规定办理职工请假、销假、调入、调出、离退、退休、退职、辞职、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九、组织做好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拟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并根据医院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做好医院人事档案、收发文件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
十二、搞好人事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教科办公室电话:0817-337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