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办工作职责
一、在医院党组织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贯彻落实医院党组织决议,根据党组织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全局性工作;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负责党组织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和资料等日常文秘工作;负责党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起草工作,做好决议的整理、印发和通知,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办理党组织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组织安排医院党务工作会及党组织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掌握、协调和督促各党支部各科室贯彻执行医院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和过程,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
四、具体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五、负责医院党务学习的计划和安排,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
六、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工作。
七、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好党总支印章。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阅等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二、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四、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及正、副院长的名章。
五、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六、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抓好医院宣传工作。
七、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八、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九、做好党政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党总支布署的各项党务工作,组织办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
十、统筹医院人事管理、职称晋升、工资津补贴标准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一、抓好医院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内务管理,保持规范、整洁。
十二、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电话:0817-3352060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医院纪检监察室在医院党组和上级纪委领导下,承担医院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具体工作。
二、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院务、党务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按照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与要求,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的各项检查、评估与考核。
四、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五、及时传达省卫健委和川北医学院纪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六、对医院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行结果监督。
七、受理医院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受理医院党员和党政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八、对医院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的上交、登记,并按规定做好妥善处理。
九、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室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室的规章制度;负责起草纪委的各类文件、文稿、会议记录、信息发布等。
十、完成医院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817-3352060、